公務員領導職務的層次由低到高依次為:A. 鄉科級、縣處級、廳局級、省部級、國家級正職B. 縣處級、鄉科級、廳局級、省部級、國家級C. 廳局級、縣處級、省部級、鄉科級、國家級正職D. 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國家級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