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從低到高依次為:A. 鄉科級、縣處級、廳局級、省部級、國家級B. 鄉科級、廳局級、縣處級、省部級、國家級正職C. 縣處級、鄉科級、廳局級、省部級、國家級D. 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國家級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