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某,17歲,在校就讀高二年級,父母雙亡亦無其他近親屬
B乙某,25歲,嚴重智力障礙,父母雙亡,有一個在國有企業上班的哥哥
C丙某,70歲,無勞動能力,20年前,與成年養子女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現無其他近親屬
D丁某,15歲,在校就讀初三年級,父母雙亡,有一個在國有企業上班五年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