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
B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應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C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信訪事項的,應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3人
D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
E信訪事件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