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職工懷孕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單位可以適當降低其工資
B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C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可以不計入勞動時間
D對懷孕六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