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取得N公司60%的股權。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的一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為600萬元,賬面價值為300萬元,固定資產的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該固定資產折舊影響損益,除該項資產外,合并日N公司其他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均與賬面價值相等。N公司2017年年度利潤表中凈利潤為1300萬元。N公司2017年10月5日向M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售價為80萬元(不含增值稅),成本為65萬元,至2017年12月31日,M公司持有的上述商品尚未對獨立的第三方銷售。合并日前M公司與N公司不存在關聯方關系,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及其他相關影響因素。則2017年M公司在調整分錄中按權益法核算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 )萬元。
20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