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是最典型的投資性金融機構,一般認為,投資銀行是在資本市場上為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籌集長期資金提供中介服務的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承銷、公司購并與資產重組、公司理財、基金管理等業務。其基本特征是綜合經營資本市場業務。
證券公司(俗稱:券商)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規定,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一種,是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法定組織形式,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
直投業務又稱券商直投業務;指對非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權進行投資,投資收益通過以后企業的上市或購并時出售股權兌現。在券商內部成立相關機構,以專項理財計劃的形式募集資金,或者由證券公司成立單獨投資公司或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直接融資是指擁有暫時閑置資金的單位(包括企業、機構和個人)與資金短缺需要補充資金的單位,相互之間直接進行協議,或者在金融市場上前者購買后者發行的有價證券,將貨幣資金提供給所需要補充資金的單位使用,從而完成資金融通的過程。
間接融資是指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的形式,或者購買銀行、信托、保險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后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行的有價證券,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
債務更新又稱為“債務更改”、“債務更替”,是指當事人雙方以成立新債務而使舊債務消滅的法律行為。
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區別于聯系:從本質上來講,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都是資金盈余者與資金短缺者之間的中介,一方面使資金供給者能夠充分利用多余資金以獲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幫助資金需求者獲得所需資金以求發展。(一)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業務不同:商行:負債業務、資產業務、表外業務;投行:證券承銷、證券交易、兼并收購、資金管理、項目融資、風險投資、信貸資產證券化等(二)投行與商行融資手段不同:商行:行使間接融資職能;投行:行使直接融資功能( 三)投行與商行融資服務對象不同:商行側重短期資金市場的活動;投行側重于長期資本市場的活動 (四)投行與商行融資利潤構成不同:商行的利潤來源于:存貸利差收入、資金運營收入、表外業務收入;投行的利潤來源有:傭金、資金運營收益、利息收入(五)投行與商行管理原則不同:商行以穩健管理為主;投行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更重開拓 (六)投行與商行宏觀管理和保險制度不同:商行受銀監會管理監控,所遵守的保險制度為存款保險制度;投行受證監會管理監控,所遵守的保險制度為證監會頒布的投資銀行的保險制度。
投資銀行的基本功能:提供金融中介服務、推動證券市場發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動產業集中。
我國投資銀行面臨的主要問題:1、整體規模偏小 2、盈利模式同質 3、行業集中度不足4、證券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機制不完善5、整體創新能力不足6、缺少真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家
我國投行與國外的差距:1、業務內容上的差距:我國的業務集中于經紀、承銷、自營三大傳統業務領域2、經營管理模式的差距3、專業化經營的差距:行業分工不明確、專業化程度低4、資產規模的差距:我國規模較小,行業集中度極差,競爭實力較弱5、我國投資銀行現有法律環境存在較大缺陷。
投資銀行的發展趨勢:多樣化 、 國際化 、專業化 、 集中化
集合競價: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路演是國際上廣泛采用的證券發行推廣方式,指證券發行商發行證券前針對機構投資者的推介活動,是在投、融資雙方充分交流的條件下促進股票成功發行的重要推介、宣傳手段。是股票承銷商幫助發行人安排的發行前的調研活動。
綠鞋期權是一種包銷商在獲得發行人許可下可以超額配售股份的發行方式,其意圖在于防止股票發行上市后股價下跌至發行價或發行價以下,達到支持和穩定二級市場交易的目的。
證券經紀業務是指投資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證券營業部,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的要求,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業務。在證券經紀業務中,投資銀行不墊付資金,不賺差價,只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業務收入。
國債的承銷價格因素:(1)市場利率(2)中標成本(3)流通市場中可比國債的收益率水平(4)手續費收入的高低(5)承銷商期望的資金回收速度 (6)其他國債分銷過程中的成本
影響國債價格的主要因素:1、經濟發展狀況2、利率水平3、物價水平。4、新發國債的發行量5、財政收支狀況6、匯率7、國債的期限長短8、金融政策9、投機操縱10、債券的市場性1[NextPage]1、利息支付方式。
投行在國債承銷收益 :(1)差價收益(2)發行手續費收益 (3)資金占用的利息收益(4)留存交易國債的交易收益
做市商:是指運用自己的賬戶從事證券買賣,通過不斷地買賣的報價維持證券價格的穩定性和市場的流動性,并從買賣報價的差額中獲取利潤的金融服務機構。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地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并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 功能:(1)坐市(2)造市(3)監市
做市商制度:是一種市場交易制度,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法人充當做市商,不斷地向投資者提供買賣價格,并按其提供的價格接受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交易,從而為市場提供即時性和流動性,并通過買賣價差實現一定利潤。簡單說就是:報出價格,并能按這個價格買入或賣出。
做市商制度的特點:提高流動性,增強市場吸引力;有效穩定市場,促進市場平衡運行;具有價格發現的功能。
(1)做市商報價驅動制度的優點: ①成交及時性;②價格的穩定性;③矯正買賣指令不均衡現象;④抑制股價操縱。(2)做市商報價驅動制度的缺點: ①缺乏透明度;②增加投資者的成本;③可能增加監管成本; ④做市商可能濫用特權.
機構投資者的行為特征:狹義的機構投資者通常是指從事證券投資活動的各種金融中介機構,包括保險公司、養老基金、投資公司(共同基金)和商業銀行、信托機構等。(一)機構投資者的規模化與專業化優勢(二)機構投資者的謹慎動機(三)機構投資者的流動性偏好與成本動機(四)機構投資者的逆趨勢追蹤行為 (五)大部分機構投資者都具有典型的委托代理關系 (六)機構投資者是市場價格的發現者和引導者甚至主導者。
機構投資者的逆趨勢追蹤行為。所謂趨勢追蹤,是指投資者追逐市場熱點,買入處于上漲趨勢的股票,賣出處于下跌趨勢的股票。機構投資者往往是逆向的趨勢追蹤者或負反饋交易者,即買入急速下跌的股票,賣出快速上漲的股票,從而矯正股市中經常出現的過度反應,導致股市的穩定。
機構投資者投資策略:(一)長期持有的投資戰略(二)價值投資策略(三)增長投資戰略(四)積極投資和消極投資戰略(五)勢頭投資與反向投資(六)好公司與差公司的投資(七)小盤股效應。
勢頭投資:是指追隨市場熱點,并積極參與正處于上升勢頭之中個股的投資方式。
反向投資:由于投資者的心理等原因,會夸大對各種信息的反應,引起股票價格的劇烈波動,超過預期的理論水平,然后再以反向修正的形式回歸到其理論價格上來,投資者可買進前期表現差的股票,賣出前期表現好的股票,從中獲取超額利潤,這被稱為反向投資策略。
資產配置是指根據投資需求將投資資金在不同資產類別之間進行分配,通常是將資產在低風險、低收益證券與高風險、高收益證券之間進行分配。資產配置在不同層面上具有不同含義,可以大致分為戰略性資產配置、戰術性資產配置、資產混合管理三類。
資產配置的風格類別:(一)買入并持有策略: 指在確定恰當的資產配置比例,構造了某個投資組合后,在諸如3-5年的適當持有期間內不改變資產配置狀態,保持這種組合。 (二)恒定混合策略:是指保持投資組合中種類資產的固定比例。 當市場表現出強烈的上升或下降時,恒定混合策略的表現將劣于買入并持有策略,在市場向上運動時放棄了利潤,在市場向下時增加了損失。 如果股票價格處于震蕩、波動狀態中,恒定混合策略就可能優于買入并持有策略。 (三)投資組合保險策略:指將一部分資金投資于無風險資產從而保證資產組合的價值不低于某個最低價值的前提下,將其余資金投資于風險資產并隨著市場的變動調整風險資產和無風險資產的比例,從而不放棄資產升值潛力的一種動態調整策略. 如果股票價格處于震蕩、波動狀態中,投資組合保險策略就可能劣于買入并持有策略。 上述三類資產配置策略是在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不同的基礎上進行的積極管理,具有不同特征。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支付模式:恒定混合策略和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為積極性的資產配置策略,當市場變化時需要采取行動,其支付模式為曲線。而買入并持有策略為消極性資產配置策略,在市場變化時不采取行動,支付模式為直線。恒定混合策略在下降時買入股票并在上升時賣出股票,其支付曲線為凹型;反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在下降時賣出股票并在上升時買入股票,其支付曲線為凸型。 2、收益與有利的市場環境:當股票價格保持單方向持續運動時,恒定混合策略的表現劣于買入并持有策略,而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表現優于買入并持有策略。當股票價格由升轉降或由降轉升,即市場處于易變的、無明顯趨勢的狀態時,恒定混合策略的表現優于買入并持有策略,而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表現劣于買入并持有策略。反之,當市場具有較強的保持原有運動方向的趨勢時,投資組[NextPage]合保險策略的效果將優于買入并持有策略,進而優于恒定混合策略。 3、對流動性的要求:買入并持策略只在構造投資組合時要求市場具有一定的流動性,恒定混合策略要求對資產配置進行實時調整,但調整方向與市場運動方向相反,因此對市場流動性有一定的要求但要求不高。投資組合保險策略需要在市場下跌時賣出股票而市場上漲時買入股票,該策略的實施有可能導致市場流動性的進一步惡化,甚至最終導致市場的崩潰。
兼并,含有吞并、吸收、合并之意,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公司結合成一家公司,原公司的債權和債務由存續(或新設)公司承擔。 收購,是指對公司的資產和股份的購買行為。 并購,公司并購是公司兼并與收購的總稱,指在市場機制下,企業為了獲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
并購的類型:1、按照并購行業相關性不同分為:橫向并購、縱向并購、混合并購:橫向并購,是指為了提高規模效益和市場占有率,生產或經營同類或相似產品的企業之間發生并購的行為。縱向并購,是指為了業務的前向或后向的擴展而在產業鏈中生產或經營的各個相互銜接和密切聯系的公司之間發生的并購行為。混合并購,是指處于不同產業領域、產品屬于不同市場,且其與產業部門之間不存在特別的生產技術聯系的企業之間進行的并購。 2、按出資方式不同可分為:現金支付方式并購、股權支付方式并購 3、按照交易協作態度不同可分為:善意合并和敵意合并:善意合并,是指合并雙方高層之間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兩者之間合并的諸項事宜,合并方能提供較好的條件,愿出公道價格,合并后又不致大量裁員。 敵意合并,是指合并方不顧被合并企業的意愿而采取非協商性購買的手段強行合并對方企業。敵意合并的主要手段是股權收購。 股權收購的形式:狗熊式擁抱、公開購買、兩步報價 4、按照交易條件不同可分為承擔債務式并購、資產置換式并購、杠桿并購 5、按照并購的動因不同可分為:規模型并購、功能型并購、組合型并購、產業型并購
杠桿收購(LBO)是指收購公司利用目標公司資產的經營收入來支付兼并價金或作為此種支付的擔保。 其實質在于舉債收購,即收購方以目標公司的資產作抵押,運用財務杠桿加大負債比例,以較少的股本投入融得數倍的資金,收購成功,使其產生較高的贏利能力后,再伺機出售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
杠桿收購交易結構的關鍵是確定最大的杠桿系數以保證高收益率,同時保持經營的靈活性和償債能力的保險性。精細的現金流預測是成功的杠桿收購的必要前提。 杠桿收購交易的過程:1、成立一個收購主體公司,這個主體公司只是一個殼公司,用于融資以便進行收購2、通過一系列的債務安排和債務重組,收購目標公司的股份。3、組織機構的重組,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技能和增加透明度。
MBO即“管理者收購”的縮寫。當杠桿收購的主體是公司的管理層時,杠桿收購就變成了管理層收購。目標公司的管理者與經理層利用所融資本對公司股份的購買,以實現對公司所有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的改變,實現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經營者合一的身份主導重組公司,進而獲得產權預期收益的一種收購行為。
收購上市公司,有兩種方式:協議收購和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協議收購是收購者在證券交易所之外以協商的方式與被收購公司的股東簽訂收購其股份的協議,從而達到控制該上市公司的目的。收購人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同被收購公司的股東以協議方式進行股權轉讓。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權,向所有的股票持有人發出購買該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購要約,收購該上市公司的股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買賣交易使收購者持有目標公司股份達到法定比例,若繼續增持股份,必須依法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全面收購要約。
公司并購的動因分析:(一)追求經營協同效應(二)獲得財務協同效應(三)市場份額效應(四)公司發展動機(五)實現戰略目標(六)管理層利益驅動
公司并購的協同效應:協同效應是指并購后競爭力增強,導致凈現金流量超過兩家公司預期現金流之和,或者合并后公司業績比兩個公司獨立存在時的預期業績高。并購產生的協同效應包括:經營協同效應、財務協同效應和管理協同效應。1、經營協同效應:主要指的是并購給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在效率方面帶來的變化及效率的提高所產生的效益。企業并購對企業效率的最明顯作用,表現為規模經濟效益的取得。規模經濟效應、縱向一體化效應、市場力或壟斷權、資源互補。 2. 財務協同效應:并購給企業在財務方面帶來的種種效益,這種效益的取得不是由于效率的提高而引起的,而是由于稅法、會計處理慣例及證券交易等內在規定的作用而產生的效益。1)通過并購實現合理避稅的目的2)企業可以利用稅法中虧損延遞條款來達到合理避稅目的3)企業可以少付資本收益稅4)預期效應的巨大刺激作用。 3、促進企業發展:1)并購有效地降低了進入新行業的壁壘2)通過并購促進企業戰略的調整3)企業通過并[NextPage]購能獲得科學技術上的競爭優勢。 4、 管理協同效應:(1)節省管理費用。(2)提高企業運營效率。(3)充分利用過剩的管理資源。
換股比率問題:
換股比例對并購價值的影響
通常,評估公司價值的方法有三種:依據市場交易價格確定公司的價值,即股票市值;依據公司未來收益情況估計公司價值;按照公司賬面價值估算公司價值。具體說來,并購的換股比例有三種方式:每股市價比,每股收益之比和每股凈資產之比。
(一)依據市場交易價格確定公司價值,確定換股比例范圍ER=目標公司每股市價/收購公司每股市價。 目前,我國還難以依據市場交易價格確定換股比率,上市公司股票由流通和非流通兩部分構成,流通股的市價與其股本、業績、成長性等因素密切相關,由供求關系確定;而非流通部分的協議轉讓則往往參照每股凈資產來確定價格,二者無法采取一致的市場交易價值標準,缺乏以市價確定公司價值和換股比率的基礎。
(二)根據公司未來收益情況估計公司價值,確定換股比率,ER=目標公司每股收益/收購公司每股收益。 由于市場環境等不確定因素的限制,合并雙方對各自以及對方未來經營的預期,帶有較大的主觀性,特別對一些處于高速擴張階段的公司未來收益情況,無法作出一致性的定量判斷,從而使得合并雙方難以尋找可靠的依據來確定換股比率。
(三)按照公司賬面價值估算公司價值,確定換股比率,ER=目標公司當前每股凈資產/收購公司前每股凈資產。 這種方法忽略了公司的無形資產,及由于行業背景、市場狀況、公司經營能力、直接融資能力等因素所產生的成長性對公司價值的影響,往往低估了公司的價值,使得有較大成長性和無形資產的公司投資者權益被稀釋。
反并購策略:(一)保護公司成員利益(二)調整資產和股權結構(三)設置“毒丸” (四)尋求外界幫助。 經理層的保護:“金降落傘”協議。普遍員工保護: “錫降落傘”協議。
風險投資:廣義的解釋認為:凡是投資于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資本都是風險資本,對于資金的具體投向是不必考慮的.狹義的解釋認為:風險資本只能是指投資于具有高風險和高潛在收益的產業或企業,特別是指高新技術產業或企業的資本.
風險投資是由資金、技術、管理、專業人才和市場機會等要素所共同組成的投資活動,它具有以下六個特點:(一)投資對象多為具有創新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二)投資風險高于一般的投資(三)個別投資失敗率高,總體投資收益率卻高于一般投資(四)資金籌措一般采用私募方式(五)風險資本投資回報期較長(六)風險資本謀求退出機制,具有周期流動性
投資銀行在風險投資中的作用:一、嚴格選擇投資對象:(一)收集投資方(二)評判風險投資企業的標準(三)篩選項目 二、提供風險資本:在投資方案和投資結構均確定后,投資銀行就要與項目方商議投資協議的具體條款,這些條款會影響投資銀行對風險企業經營的干預能力。 三、參與企業管理:投資銀行并非簡單地將資金投入風險企業中,他們在加強監控風險企業投資的同時,也積極地參與企業的管理,通過在董事會的席位和其他非正式的渠道,投資銀行控制并扶持風險企業的發展。 四、設計成功的退出機制:(一)公開上市(二)股權收購(三)清算退出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一組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進行一系列的組合,使該組合資產在可預見的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量可以保持相對穩定;在此基礎上配以相應的信用擔保,將該組合資產的預期現金流量的收益權轉變為可在金融市場上流動、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型證券的技術和過程。
適于證券化的資產所具備的特征:(l)資產達到一定的信用質量標準;(2)明確界定的支付模式或可預測的現金流量;(3)平均償還期至少為一年;(4)拖欠率和違約率低;(5)完全分期攤還;(6)多樣化的借款者。
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原理:資產證券化主要由一個核心原理和三個基本原理構成。
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原理為“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分析”,資產證券化所“證券化”的不是資產本身,而是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 對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分析主要包括三個方面:資產的估價、資產的風險與收益、資產的現金流結構。 (一)資產重組原理:資產的原始權益人在分析自身融資需求的基礎上,根據需求確定資產證券化目標;然后對自己所擁有的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根據資產重組原理進行組合,形成一個資產池。 (二)風險隔離原理:在設立特別目的機構(SPV)后,原始權益人把基礎資產出售給SPV,這種出售必須是“真實出售”,即資產在出售以后原始權益人即使遭到破產清算,已出售資產也不會被列入清算資產的范圍。 (三)信用增級原理 :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并降低發行成本,SPV必須對整個資產證券化交易進行信用增級,以提高所發行證券的信用級別。通過信用增級,可以縮小發行人限制與投資者需求之間的差異,使得證券的信用質量和現金流的時間性與確定性能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需要。
資產證券化的[NextPage]一般流程:(一)資產出售:是指發起人把經組合的金融資產出售給特設信托機構(SPV,一般由投資銀行、信托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承擔)。 資產出售一般有三種方式:(1)債務更新:發起人在向SPV出售資產之前,先終止發起人與資產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合約,再由SPV與債務人之間按原合約還款條件簽訂一份新合約,替換原來的債務合約。(2)轉讓:發起人通過一定的法律手續,把資產項下的債權轉讓給SPV。(3)從屬參與:SPV先發行資產證券,融到資金再轉貸給發起人,轉貸金額等同于資產組合金額。貸款附有追索權,其償付資金源于資產組合的現金流量收入。 (二)信用增級:指通過提供擔保等各種形式,增強資產化證券的信用,防范信用風險,切實保護資產化證券投資者的利益。 1、賣方信用增級,主要有三種方式 :直接追索,是由SPV保有對已購買金融資產的違約拒付進行直接追索的權利。 資產儲備,是由發起人保有證券化資產數額之外的一份足以償付特設機構購買金額的資產儲備。 保留或購買從屬權利 。保留從屬權利是指賣方以不可分割的權利方式出售資產組合時,保留自己一份不可分割權利,賣方權利從屬于買方權利。購買從屬權利則是指買賣發行的從屬證券。從屬證券的權利落后于買方向第三方投資者發行的證券。 2、第三方信用增級。 (三)證券評級 (四)承銷證券(五)本息劃轉:即資產債務人向發起人支付原資產的利息和本金,代理人收到款項,扣除一定的服務費后,轉給特設信托機構,特設信托機構再轉給投資者。
傳遞(過手)證券:證券發起人(商業銀行等)以出售資產方式轉移資產所有權給發行人(投資銀行、信托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發行人以自己為受托人,以信托名義向投資者發售收益憑證券(其性質類似股票),即傳遞證券。
抵押支持證券:抵押支持證券是指受住房抵押貸款支持的證券。
資產支持證券(ABS):指以貸款組合或應收賬款組合為擔保的證券,也就是除了傳統的抵押貸款以外的那些資產支持的證券。
轉付證券: 轉付證券是兼有傳遞證券和資產支持證券各自特點的一種證券。
MBS: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以住房抵押貸款這種信貸資產為基礎,以借款人對貸款進行償付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通過金融市場發行證券(大多是債權)融資的過程。
投資銀行在資產證券化中的作用 :投資銀行是資產證券化運作體系中最為重要的因素之一。(一)投資銀行在資產證券化中起承銷作用(二)投資銀行可充當信用增級機構(三)投資銀行可充當資產證券化過程的財務顧問(四)投資銀行可以充當政府監管機構的咨詢人(五)投資銀行可以作為SPV。
資產證券化主要環節1、選擇確定資產證券化資產2、組建特殊目的機構3、資產的真實出售4、信用增級5、信用評級6、發售證券并向發起人支付資產購買價款7、管理資產池8、資產證券的清償。
資產證券化對原始債權人的意義:(一)資產證券化為企業創造了一種新的融資方式(二)資產證券化是企業改善財務指標的一個有效途徑(三)資產證券化有助于發起人進行資產負債管理(四)資產證券化增加了發起人的收入,提高了資本收益率
資產證券化對投資者的意義:(一)資產證券化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更安全的投資方式(二)資產證券化使投資者容易突破某些投資限制
資產證券化給金融市場帶來的深刻變化:(一)優化了金融市場上資源的配置(二)資產證券化的出現將使金融活動出現強市場化融資趨勢
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的意義:(一)賦予了傳統的金融資產一定的流動性,解決了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再融資問題(二)分散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三)促進商業銀行經營效率的提高(四)有助于解決銀行存短貸長的矛盾(五)有利于推動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六)有利于盤活銀行不良資產(七)有利于推動我國不動產市場的發展(八)有利于優化國企資本結構
破產隔離:破產隔離也稱“破產豁免”、“遠離破產”,是指將基礎資產原始所有人的破產風險與證券化交易隔離開來的一種技術。
破產隔離的形式:1、與發起人破產的隔離2、與SPV的破產隔離3、與SPV母公司的破產隔離
破產隔離的作用:一方面如果原始權益人破產,不會向分離出去的資產進行追償,不會波及到資產證券的交易活動,對資產證券是一種保護;另一方面,如果支持證券的資產出現違約風險,使資產證券不能如期清償本息,同樣也不能向原始企業進行追償。 是指證券化資產獲得不破產資格后,投資者的現金流就不再受到發起人破產的危害,意即證券化的融資結構與發起人的破產風險相互隔離。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在法律上必須對證券化的融資交易結構做出特殊安排。首先,這一結構是通過“資產分割”的方式構筑融資當事人之間法律關系結構而展開的。其次,為了保證破產隔離的實現,該交易結構須把資產組合的償付能力與原始權益人的資信能力分割開來,隔離原資產持有者可能發生的破產風險,使其不致于影響到購買該資產的投資者;最后,這一交易結構使原始權益人[NextPage]能通過信用增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提高金融資產的信用品質。具體而言,金融機構將大量貸款期限、壞帳風險、收益水平基本相似的貸款債權、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通過證券化的技術處理“真實銷售”給專門從事金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特殊目的機構(SPV)。
我國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1)提高資產證券的信用等級,以保障支持資產證券的穩定與確定性收益(2)規范證券發行主體的行為,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3)必須大力發展我國的債券市場(4)建立符合市場機制運行的特設信托機構(SPV)(5)支持機構投資者進入資產證券化市場(6)政府應大力支持,對不良資產證券化予以稅收優惠
投資銀行監管的目的和原則:(一)投資銀行業監管的目的:1、維護投資銀行體系的安全與穩定。2、促進投資銀行業開展公平競爭。3、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4、實現投行業經營活動與國家金融貨幣政策的統一 (二)投資銀行業監管的原則:1、依法監管原則(合法性原則)。2、合理性原則。3、協調性原則。4、效率原則。5、金融國際化條件下的監管原則。
集中型監管體制:是指國家通過制定專門的管理法律,并設立全國性的監管機構來實現對投資銀行業的監管。按監管主體的不同,集中監管體制可以分為三類:1、由政府設立的獨立監管機構為監管主體。2、由中央銀行作為監管主體來實施對投資銀行的集中統一監管。3、以財政部門為監管主體。 集中型監管體制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有一套投資銀行業管理的專門性法律。二是有全國性的專門監管機構,其中有的以獨立監管機構為主體.
集中型監管體制的優點:
一是具有專門的法律,使投資銀行及其業務活動有法可依,所有活動(包括監管在內)均納入法制化軌道;
二是有一個超脫于市場參與者的監管機構,能較公平、公正、客觀地發揮監管作用,防范市場失靈的情況出現,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集中型監管體制本身也具有局限性:
(1)由于集中監管涉及面廣、技術性強,因而在很多情況下需要其他部門的配合與支持;
(2)監管機構代表政府對證券市場和投資銀行進行監管,很可能產生過多的行政干預.從而會影響證券市場的市場效率。
自律性監管體制:自律型監管體制是指國家除了某些必要的立法之外,較少干預投資銀行業,對投資銀行業及其業務活動的監管通過自律組織和投資銀行自己來進行。 自律型監管體制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通常沒有專門規范投資銀行業的法律,而是通過一些間接的法律來進行必要的法律調整;二是沒有專門的政府性監管機構,而是由自律組織和投資銀行實行自我管理。
自律型監管體制的優點:(1)既可提供投資保護,又可發揮市場的創新和競爭意識;(2)投資銀行參與制定管理規則,不僅使這些規則較議會制定的證券法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更高的效率,而且使監管更符合實際;(3)自律組織對現場發生的違規行為能夠作出迅速而有效的反應。
自律型監管體制本身也具有局限性:(1)這種監管體制的監管重點常放在保證市場正常運轉和保護會員利益上,投資者利益的保障往往被忽略了。(2)監管者的非超脫性難以保證其監管的公正,權威性不強導致監管手段的效力相對較弱。(3)與集中型監管體制相比,由于沒有全國性的集中統一的監管機構,因而難以實現全國證券市場的協調發展。
我國對證券公司的監管以凈資本為核心。凈資本是券公司經營一切業務的基礎。凈資本:指扣除若干風險調整項目后的凈資產,也可以理解為上市公司定期報告中的“調整后凈資產”。 凈資本=凈資產—金融產品投資的風險調整—應收項目的風險調整—其他流動資產項目的風險調整—長期資產的風險調整—或有負債的風險調整—/+中國證監會認定或核準的其他調整項目。
監管內容:1、自營:《管理辦法》規定,自營股票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倍,自營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2倍; 2、發行與承銷業務:單項承銷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80%;合并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300%,且合并承銷股票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50%; 3、 資產管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0倍的限制。4、 融資融券:對單個客戶融資融券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對所有客戶融資融券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10倍。5、經紀:平均每家營業部凈資本不得低于1000萬元;凈資本不得低于客戶保證金的10%。
投資銀行類機構常見的違法行為:1、欺詐行為:是指投資銀行對證券發行、交易以及相關活動的事實、性質等做出不實、嚴重誤導或有重大遺漏的陳述或誘導,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投資決定的行為。 2、操縱行為:是指投資銀行背離市場自由競爭和供求關系,利用資金、信息等優勢人為地操縱證券價格,以引誘他人參與證券交易,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為。 3、內幕交易:是指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獲取非法的利益。 4、信用交易:是投資銀行為客戶進行融資或融券的證券交易。
市盈率:低好。市盈[NextPage]率越低表示投資價值越高,反之就越低。
市盈率是投資者所必須掌握的一個重要財務指標,亦稱本益比,是股票價格除以每股盈利的比率。市盈率反映了在每股盈利不變的情況下,當派息率為100%時及所得股息沒有進行再投資的條件下,經過多少年我們的投資可以通過股息全部收回。一般情況下,一只股票市盈率越低,市價相對于股票的盈利能力越低,表明投資回收期越短,投資風險就越小,股票的投資價值就越大;反之則結論相反。
市凈率:
市凈率指的是每股股價與每股凈資產的比率。 市凈率可用于投資分析,一般來說市凈率較低的股票,投資價值較高,相反,則投資價值較低;但在判斷投資價值時還要考慮當時的市場環境以及公司經營情況、盈利能力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