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司法所具體實施社區戒毒
B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社區戒毒工作
C戒毒人員離開社區戒毒執行地所在縣(市、區)2日以上的,須書面報告
D解除社區戒毒應在7日內通知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