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關于在我校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過程評價試點的工作要求,完善我校自學考試助學服務體系,探索自學考試人才培養新模式,構建自學考試多元評價體系,根據《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課程學業綜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助學綜合評價標準體系(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與領導
為加強對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習過程指導、管理、考核和評價等工作的組織與領導,學校成立湖北經濟學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繼續教育學院,課程過程評價日常工作由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
二、湖北經濟學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過程評價的主要含義
湖北經濟學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過程評價,是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培養目標為依據,對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本科助學班、非全日制專科助學班和非全日制專升本助學班學生學習過程以及學習結果進行量化考核,并評定課程成績的多元化評價方式之一,是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學業綜合評價考核方式的一種。
實施過程評價的課程,其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課程學習占40%;平時作業占30%;綜合測驗占30%。
三、助學形式
我校課程過程評價的助學形式包括課堂面授和網絡助學,其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本科助學班和非全日制專升本校直助學班采取課堂面授形式,非全日制專科助學班和其它非全日制專升本助學班采取網絡助學為主,課堂面授為輔形式。
(一)課堂面授
我校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組織全日制本科助學班和非全日制專升本校直助學班學生在固定地點,由授課教師在課堂上對知識點進行講授。各教學點非全日制專科助學班和非全日制專升本助學班學生的課堂面授由各教學點按學校規定自行組織,接受學校繼續教育學院檢查,并接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抽查。課堂面授過程評價由課程學習評價、平時作業評價和綜合測驗評價三部分組成,它們分別占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的40%、30%和30%,單項總分分別為40分、30分和30分。
1.課程學習評價(總分40分):根據學生參加課程學習的到課率、課堂表現、課堂筆記等情況綜合評定。
(1)到課率(按每門課程學時數計算)占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的10%,即10分。
①到課率90%及以上記10分;
②到課率80%及以上記8分;
③到課率70%及以上記7分;
④到課率60%及以上記6分;
⑤到課率50%及以上記5分;
⑥到課率不足50%記0分。
(2)課堂表現占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的15%,即15分,考核內容與要求:
①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要求上進;
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考試不違紀作弊;
③勤奮學習,努力掌握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
④堅持體育鍛煉,參加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
⑤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共財物,勤儉節約,講究衛生。
評定為優良等次記15分;合格等次10分;不合格等次0分。
(3)課堂筆記占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的15%,即15分,考核內容與要求:
①是否有課堂筆記;
②課堂筆記記錄是否完整齊全。
評定為好記15分;一般記10分;差記5分。沒有課堂筆記記0分。
2.平時作業評價(總分30分):要求完成任課教師布置的論文、調查報告;參加任課教師安排的課外實習實驗活動;參與任課教師安排的課題研究或科研活動等。
(1)完成作業量的高,記30分;
(2)完成作業量的80%及以上,記24分;
(3)完成作業量的60%及以上,記18分;
(4)完成作業量的50%及以上,記15分;
(5)完成作業量不足50%,記0分。
3.綜合測驗評價(總分30分):由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按教學計劃的規定,對實施過程評價的課程每學期進行2次考試,期中考試占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的10%,即10分;期末考試占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的20%,即20分。
綜合測驗評價由湖北經濟學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本科助學班和非全日制專升本校直助學班參照學校統一考試的標準與各教學點共同實施,測驗試卷由湖北經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統一印制,試卷由任課教師評閱簽名。學生必須按時參加學校規定的綜合測驗,學生因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在考試前向繼續教育學院辦理請假手續,再按學校規定時間參加補考,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補考的按缺考處理。繼續教育學院將組織工作人員到考試現場巡視督查,并接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的抽查。
輔導員老師和任課教師對學生課程學習、平時作業、綜合測驗成績要進行過程記錄與考核,填寫《湖北省高等教育
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成績評定公示表》(附件1),并在班級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一周。
(二)網絡助學
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非全日制專科助學班和非全日制專升本助學班(非全日制專升本校直助學班除外)學生主要依托網絡助學平臺進行課程學習,網絡助學平臺詳細記錄學生學習過程、教師輔導及監控與評價過程,學校通過記錄結果按評價標準計算考生成績,并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網絡助學過程評價由網上課程學習評價、平時作業評價和綜合測驗評價三部分組成,它們分別占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的40%、30%和30%,單項總分分別為40分、30分和30分。
1.網上課程學習評價:根據學生在線學習的登錄次數、學習時長、知識點學習、答疑討論、在線測試等情況綜合評定。學習時長占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的20%,即20分,該項得分根據課件學習時長占課件要求時長的百分比計算;知識點學習占過程評價成績總分的20%,即20分,該項得分根據知識點練習的完成率計算。
(1)完成課件要求時長的高,記20分;
(2)完成課件要求時長的80%及以上,記16分;
(3)完成課件要求時長的60%及以上,記12分;
(4)完成課件要求時長的50%及以上,記10分;
(5)完成課件要求時長不足50%,記0分;
(6)完成知識點練習的高,記20分;
(7)完成知識點練習的80%及以上,記16分;
(8)完成知識點練習的60%及以上,記12分;
(9)完成知識點練習的50%及以上,記10分;
(10)完成知識點練習不足50%,記0分。
2.平時作業評價:學生通過助學平臺完成4套階段作業,平臺自動按每套階段作業量計算該項成績。
(1)完成作業量的高,記30分;
(2)完成作業量的80%及以上,記24分;
(3)完成作業量的60%及以上,記18分;
(4)完成作業量的50%及以上,記15分;
(5)完成作業量不足50%,記0分。
3.綜合測驗評價:在線參加綜合測驗,根據綜合測驗成績進行折算計分。
四、網絡助學平臺資源與使用
(一)網絡助學平臺
湖北經濟學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過程評價網絡助學形式所使用的網絡助學支持平臺符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助學綜合評價標準體系(試行)》文件要求,并在省自考辦登記。
(二)網絡助學平臺基礎數據設置
包括專業課程信息設置、報名信息導入、考生照片導入、選課信息導入、考生開課、教學行政組織機構建立等。
(三)開展網絡助學師生培訓
此項工作由網絡助學平臺運營機構和我校助學組織共同操作。網絡助學課程過程評價實施運行前,運營機構要對助學組織負責人、教學教務人員、網絡技術人員的平臺使用和運行進行培訓,同時進行考生平臺使用培訓,提供平臺操作手冊。
(四)網絡助學教務上機安排
此項工作由助學組織操作。考生上機學習前,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要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完成教務上機安排,明確考生上機機房、機房負責人、輔導員、指導教師以及學習巡查員。在網絡助學課程過程評價運行過程中,要堅持質量標準,做好監控與評價等工作。
五、檔案管理
(一)課堂面授過程評價檔案
1.課程學習情況(含到課率、課堂表現等)記載,由我校繼續教育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和各教學點存檔;
2.綜合測驗試卷及成績記載,由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存檔;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成績評定公示表》(附件1),一式兩份,由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和繼續教育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或各教學點分別存檔;
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成績匯總表》(附件2),由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存檔。
(二)網絡助學過程評價檔案
1.在線平臺學習記錄,由我校各教學點存檔;
2.綜合測驗平臺記錄,由我校各教學點存檔;
3.考生違紀情況記錄,由我校各教學點存檔。
考生學習期滿,離校2年后,湖北經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和各教學點可自行銷毀考生過程評價的相關檔案,并填寫《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成績管理檔案銷毀備案登記表》(附件3)。
湖北經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要將過程評價工作納入日常管理范圍,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檢查,確保學業綜合評價工作質量。
六、過程評價成績報送及相關規定
(一)湖北經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將課程過程評價成績逐一錄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綜合業務管理平臺”系統,經系統校驗后,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成績匯總表》(附件2),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后,一份留學校存檔,一份送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確認。報送截止時間為每次自學考試統考前半個月,逾期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不再受理。
(二)過程評價成績低于60分的,不并入課程成績,課程成績采用國家統考筆試卷面成績。
(三)若將過程評價并入課程成績后,課程成績仍未合格的,其綜合評價成績有效期3年。有效期滿后,畢業離校考生相關課程成績可使用國家統考筆試卷面成績或使用網絡助學綜合評價(第二次)與國家統考筆試相結合的成績。
(四)考生由社會助學轉為個人自學的,未通過的課程成績使用國家統考筆試卷面成績。
七、其他說明
(一)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本科助學班、非全日制專升本校直助學班、各教學點、網絡平臺對在課程過程評價及管理中違反規定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二)本細則中課堂面授的教學實施單位為我校繼續教育學院和各教學點的教學、學生管理部門。
(三)本細則適用于已實施學業綜合評價的專業課程。
(四)本細則由湖北經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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