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伙企業法》,普通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多少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A. 10天 B. 15天 C. 30天 D. 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