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B企業董事會可自行決定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度
C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D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可以延長工期
E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可以延長勞動時間,最多每月3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