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9年利潤總額為200萬元,適用企業(yè)所得稅 稅率為15%,自2×10年1月 1日起適用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變更為25%。20×9年發(fā) 生的會計事項中,會計與稅收規(guī)定之間存在的差異包 括:(1)確認持有至到期國債投資利息收入30萬元;( 2)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年末的公允價值上升150萬 元,稅法規(guī)定資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不計入應 納稅所得額,出售時一并計算應稅所得;(3)計提存貨 跌價準備70萬元。假定甲公司20×9年1月1日以前不 存在暫時性差異,預計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 稅所得額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甲公司20×9年 度所得稅費用為( )萬元。
20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