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18年12月31日取得財政撥款1200萬元,用于購買環保設備。同日購入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1000萬元,增值稅稅額160萬元,支付安裝人員工資100萬元。甲公司預計該設備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100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將該設備對外出售,取得處置價款719.2萬元(含增值稅,稅率為16%)。甲公司采用總額法核算政府補助,不考慮其他因素,則2×21年12月份甲公司因處置該固定資產對損益的影響金額為()萬元。
20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