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解放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12年是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年,確保2012年自學考試平穩實施是全國自學考試戰線的政治責任和首要任務。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保證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活動依法、規范、有序開展,防范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突發事件發生,各級考辦和社會助學組織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始終把維護穩定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作的重要任務,全力以赴保障2012年自學考試平穩實施,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良好環境。
一、完善社會助學組織登記注冊制度。各省級考辦要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社會助學組織登記注冊制度,未經國家行政部門批準設立,未在省考辦登記注冊和全國考辦登記備案的社會助學組織不得開展自考助學活動。
二、加強社會助學組織招生管理。要進一步完善社會助學組織招生宣傳和廣告審查備案制度,助學組織的招生簡章、廣告等招生宣傳資料須在發布前報省級考辦備案。招生宣傳資料必須載明“參加自學考試”、“頒發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等字樣。
三、規范助學活動,提高服務質量。在助學活動中,社會助學組織要遵循教育規律、體現自學考試特點開展助學,要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規范教學活動和校園管理,提升為考生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社會助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協調機制。各級考辦要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形成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維護助學組織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
五、深入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各省級考辦要與本省社會助學組織保持密切聯系,在全省范圍內深入開展安全檢查,對于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危害安全穩定的問題要全面落實整改,堅決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各省級考辦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抓好落實,全力以赴保障2012年自學考試平穩實施。要加強對本省自考助學不穩定因素的監控、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對于出現的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我辦(涉密事項需通過加密傳真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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