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2年下半年湖北經濟學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報對象、申報條件及相關規定
(一)申報對象:2022年6月畢業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2022年7月畢業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
(二)申報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品行端正。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所學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3門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以上(含70分)且每門學位課程單科成績不低于65分;成人高等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所有課程考試成績75分以上(含75分)。
3、學士學位外語全省統一考試合格或者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外語成績有效期為學生在籍學習期間。
(三)相關規定:
1、在校學習期間因學術誠信、考試違紀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者或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定不能授予學士學位者取消學士學位授予資格。
2、申請和授予學位的時間一般不得晚于畢業證書簽發時間6個月,超過6個月的學校原則上不再補授學位。
二、申報資料
學生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各1張,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復印件,2寸藍底登記照2張(由各聯合辦學單位留存,待制作學士學位證書時使用)及學生電子照片(照片大小10KB以內,尺寸150×210)。
上述材料由各聯合辦學單位收齊后一并上報,學士學位授予過程中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三、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的時間安排和申報步驟
(一)11月15日至11月22日,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向所在聯合辦學單位提交必要的申報資料。
(二)11月23日至11月24日,各聯合辦學單位根據學士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對畢業生的申報資格和申報材料進行初核,整理申報材料、填制信息匯總表。
(三)11月25日至11月30日,各聯合辦學單位將信息匯總表報繼續教育學院初審(上報信息匯總表含電子版和紙質版,紙質版報表須聯合辦學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籍學歷和學習成績由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初審,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籍學歷和學習成績由成人教育部負責初審(聯系人:周紅;聯系電話:027-81293166),逾期上報不予受理。
(四)12月1日至12月10日,繼續教育學院對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授予進行審核,填制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合格的學生名冊和信息匯總表,在繼續教育學院網站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五)12月13日至12月31日,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合格的學生名冊進行審定,根據學校學位評定委員審定結果制作學士學位證書,由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發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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