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社會助學是自學考試重要組成部分。開展自學考試社會助學課程學業綜合評價,加強學習過程的指導、管理、考核和評價,對于改善學習效果、提高學習質量、探索自學考試多元化評價方式改革具有積極意義。
為構建完整、系統的社會助學課程學業綜合評價體系,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思維能力等綜合素質,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考委〔2010〕1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管理試行辦法》(教考試〔1996〕3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助學綜合評價標準體系(試行)》(考委辦函〔2013〕9號)、《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暫行辦法》(鄂教高〔2011〕1號)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課程學業綜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及職責
(一)學校作為主考院校,是本校主考專業過程評價、技能考核實施與成績認定的主體,主要職責:
1.制訂社會助學專業課程的過程評價、技能考核實施具體辦法,督促相關助學機構執行;
2.負責社會助學專業課程過程評價成績、技能考核成績評定的管理工作;
3.負責安排、制訂社會助學專業教學計劃,組織社會助學專業課程師資,督促助學機構開展社會助學課程的課堂面授或網絡助學;
4.負責對社會助學專業過程評價成績、技能考核成績進行認定并復查,確認后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自考辦)報送;
5.對社會助學專業過程評價、技能考核的評定過程、評定結果等材料建立檔案保管制度;
6.對過程評價、技能考核成績評定中發生的違紀作弊事件進行調查認定,提出處理意見報送省自考辦。
繼續教育學院是學業綜合評價日常工作機構,在省自考辦和學校自學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學業綜合評價管理工作。
(二)助學機構負責協助學校完成過程評價、技能考核的具體工作,主要職責:
1.根據助學機構的實際情況,協助學校完成社會助學專業教學計劃的編排;
2.配合學校師資選派,做好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工作;
3.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協助學校組織開展自學考試課程過程評價、技能考核具體工作,督促學生按時按要求完成過程學習;
4.在學校指導下,依據本細則和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建立考生學業綜合評價檔案;
5.協助學校進行過程評價、技能考核的成績評定;
6.協助學校報送過程評價、技能考核成績數據和材料,接受學校和省自考辦檢查。
二、考核原則
(一)遵循教育規律,體現自學考試助學特點;
(二)堅持質量標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以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有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的原則;
(四)堅持注重學生學習過程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及助學方式
(一)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班在籍學生:實施課堂面授為主的助學方式;
(二)自學考試非全日制助學在籍學生:實施課堂面授和網絡助學相結合的助學方式。
四、課程范圍、評價方式
(一)課程范圍:實施學業綜合評價課程必須是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專業計劃內課程。
(二)評價方式:采取統一考試、過程評價、技能考核(實踐考核)等方式評價,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課程性質設定或調整。課程成績根據評價方式按一定比例組合而成,具體組成方法按照全國考辦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評價內容與評定標準
(一)全日制助學班在籍學生
課程過程評價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其中:課程學習40%,平時作業30%,綜合測驗30%。
1.課程學習(40%),包括學生到課率和課堂表現兩項。
(1)學生到課率(占學業綜合評價成績的20%)。
到課率80%及以上記A,成績評定為20分;
到課率60%—79%記B,成績評定為10-19分;
到課率40%—59%記C;成績評定為1-9分;
到課率不足40%記D;成績評定為0分。
(2)課堂表現(占學業綜合評價成績的20%)。
課堂表現為尊師重道,能幫助教師督促其他同學認真上課,上課自覺認真聽講,積極參與課堂討論與交流者記A,成績評定為20分;
課堂表現為思想品德良好,上課聽講,能參與課堂討論與交流者記B,成績評定為10-19分;
課堂表現為課堂上未認真聽講,但也未影響課堂秩序者記C,成績評定為1-9分;
課堂表現為課堂上做與課堂無關的事情, 影響課堂秩序者記D,成績評定為0分。
2.平時作業(30%)。
按時完成平時作業量80%以上并達到合格要求的記A,成績評定為30分;
按時完成平時作業量60%以上,或有40%以下作業達不到合格要求的記B, 成績評定為20-29分;
按時完成平時作業量40%以上,或有60%以下作業達不到合格要求的記C,成績評定為1-19分;
按時完成平時作業量不足40%,或有60%以上作業達不到合格要求的記D, 成績評定為0分。
3.綜合測驗(30%),于每學期期末組織時間進行,卷面分數按100分計算。
測驗試卷卷面成績80分及以上記A,成績評定為30分;
測驗試卷卷面成績60分——79分記B,成績評定為20-29分;
測驗試卷卷面成績60分以下記C,成績評定為1-19分;
未參加測驗的考生記D,成績評定為0分。
(二)非全日制助學在籍學生
1.網絡助學過程評價成績評定:
采用省自考辦認可確定的統一網絡學習平臺開展網絡助學,考核內容包括課程學習、階段測評、綜合測評和學習表現四個方面,其中課程學習、階段測評和綜合測評在網上進行,考生網上學習時間應累計8-10小時左右;學習表現由助學機構根據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課堂出勤情況和作業完成情況等綜合評分。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
二級指標 |
評分標準 |
成績 (分) |
課程學習 (25%) |
學習時長(10%) |
根據課件學習時長占課件總時長的百分比計算該項得分。 |
0-10 |
知識點測評(15%) |
根據知識點的完成率計算該項得分。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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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表現 (15%) |
政治思想品德(6%) |
根據考生遵守國家法規法紀和學校校規校紀,以及課堂紀律和聽講的情況進行評分。 |
0-6 |
課堂出勤情況(6%) |
根據考生課堂出勤情況進行評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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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完成情況(3%) |
根據考生課堂作業完成情況進行評分。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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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測評 (30%) |
階段測評成績(30%) |
參加階段測評,依據每套階段測評的成績計算該項得分。 |
0-30 |
綜合測評 (30%) |
綜合測評成績(30%) |
參加綜合測評,依據綜合測評的分數計算該項得分。綜合測評在指定機房進行。 |
0-30 |
2.課堂面授過程評價成績評定:
非全日制助學班選聘教學經驗豐富的專業教師開展課堂面授助學,課程過程評價成績參照全日制課堂面授評定標準執行。
六、考核方式及評定方法
(一)全日制助學班在籍學生
1.學生到課率統計工作由助學機構各班級輔導員組織班委會共同記錄和考核。學生到課率情況統一記入《學生課堂考勤本》(附件1),考勤人員應逐日認真據實填寫、登記,不得涂改、撕頁;考勤人員務必將日期、周次、學生準考證號、學生姓名、課程名稱以及教室等信息填寫完整;學生請假應將請假條粘貼在《學生課堂考勤本》上(未辦請假手續的作曠課處理)。
輔導員根據《學生課堂考勤本》中的考勤記錄信息,綜合測驗前一周統計出每名學生每門課程的到課率并評定等級,評定結果填入《全日制自考助學班學生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到課率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助學機構。
2.課程學習中的課堂表現、課堂筆記成績由任課教師負責考核評定。任課教師根據課堂以及檢查的結果進行評定,評定結果填入《全日制自考助學班學生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平時成績匯總表》(附件3)中“課堂表現”處,按時報送至助學機構。
3.平時作業成績由任課教師負責考核評定。任課教師應根據學科要求布置平時作業,作業可以是知識點練習作業、階段作業、論文、調查報告、參與實習實驗或參加課題研究和科研活動。作業、論文、調查報告要有任課教師批閱的原始記錄,實習實驗或參加課題研究和科研活動要有學生參與的原始記載作為評定的依據。任課教師根據作業情況進行評定,評定結果填入《全日制自考助學班學生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平時成績匯總表》中“平時作業”處,按時報送至助學機構。
4.綜合測驗由助學機構參照全國自學統一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組織任課教師和輔導員共同實施。從命題、制卷、閱卷等各個環節均嚴格按照自學考試的要求進行。試卷題型、題量以自學考試真題試卷為標準,由任課教師閱卷。綜合測驗的公共課程由助學機構組織統一時間進行考試,專業課程由助學機構組織任課教師和輔導員于課程結束后進行不少于2個學時的集中綜合測驗。本著以考促學、以考代訓的原則,統一考試以開卷方式進行測試,考場安排實行單人單坐,鄰座學生左右至少留一個空位。統一測驗的時間為每學期期末。測驗試卷及考務手冊統一印制,試卷要求由任課教師評閱簽名,閱卷卷面成績及評定結果填入《全日制自考助學班學生學業綜合評價過程課程評價平時成績匯總表》中“綜合測驗”處并簽名,隨同綜合測驗試卷原件一并報送至助學機構。
(二)非全日制助學在籍學生
1.網絡助學過程評價成績由省自考辦認可確定的統一網絡學習平臺對除學習表現外所有項目進行后臺成績評定,助學機構根據后臺成績以及學習表現成績進行合成計算。
2.課堂面授過程評價成績考核方式及評定方法參照全日制課堂面授過程評價成績評定標準執行。
七、成績上報
(一)全日制助學班在籍學生
1.助學機構根據《自考助學班學生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到課率匯總表》和任課教師提交的《自考助學班學生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平時成績匯總表》,匯總并填寫《自考助學班學生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成績評定匯總表》(附件4),核對無誤后填寫《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成績評定匯總公示表》(附件5)交至繼續教育學院自考辦審查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2.公示無異議后,過程評價成績逐一錄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綜合業務管理平臺”系統,通過經系統校驗后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成績報表》(附件6)報送省自考辦確認。
(二)非全日制助學在籍學生
1.非全日制助學機構根據助學形式分類統計課堂面授過程評價成績以及網絡助學過程評價成績并上報。
2.課堂面授過程評價成績報送程序參照全日制助學班報送程序,網絡助學過程評價報送成績根據省自考辦認定的統一網絡平臺規定的程序報送。
八、檔案管理
(一)全日制助學班在籍學生檔案
1.學生到課率原始記錄為《學生課堂考勤本》,由各班級輔導員統計后于每學期期末交助學單位教學辦存檔,作為學生學習檔案保存直至學生離校三年后方可銷毀。
2.《自考助學班學生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到課率匯總表》紙質版應有輔導員簽名,《自考助學班學生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平時成績匯總表》紙質版應有任課教師簽名。以上報表除紙質版外,還需提交電子版,均作為學生學習檔案保存至學生畢業。
3.綜合測驗試卷由任課教師交助學機構存檔。
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成績評定匯總公示表》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課程過程評價成績報表》由繼續教育學院自考辦及助學機構分別存檔以備查。
5.考生離校三年后,助學機構可自行銷毀學生的過程評價相關檔案,并登記備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業綜合評價成績管理檔案銷毀備案登記表》(見附件7)。
(二)非全日制助學在籍學生檔案
1.課堂面授過程評價學習檔案參照全日制助學班學生檔案管理。
2.網絡助學過程評價學習檔案包括在線平臺學習記錄以及綜合測驗平臺記錄,均由繼續教育學院自考辦及助學機構分別存檔。
九、本實施細則由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211院校,熱門專業:土木工程、車輛工程、工商管理、船舶與海洋工程
211院校,熱門專業:工程管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
重點大學,熱門專業:車輛工程、臨床醫學、土木工程、電氣工程
重點大學,熱門專業: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人力資源管理、教育學
一本院校,熱門專業:土木工程、電氣工程、建筑學、生物工程、機電一體化
一本院校,熱門專業:工程管理、制藥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工技術
一本院校,熱門專業:服裝設計與工程、紡織工程、法學、人力資源管理
一本院校,熱門專業:中醫學、中藥學、護理、中西醫臨床醫學
一本院校,熱門專業:會計學、工商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學、經濟學
一本院校,熱門專業:教育學、學前教育、小學教育、英語、音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