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撰寫畢業論文
自學考試考生自通過本科畢業論文的登記審核,即進入到畢業論文的寫作程序當中來。
在進行登記時,會告訴每個專業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去指定的地點聽論文的講座。在講座上,高 校主管該專業論文的老師會和大家見面,并根據大家的選題方向,將考生分配到有關的教研室,然后由 教研室具體指派導師。
論文最后由導師確定定稿。定稿后的論文,考生應將其打印多份,為論文答辯做準備。需要指出的是,論文的寫作是有時間限制的,12月底登記的考生,應在5 月上旬完成論 文的定稿;而6 月底登記的考生,則應在11月上旬完成。論文定稿后,進入論文答辯的程序中。
論文答辯的程序基本由三項組成:首先考生簡單地闡述論文的寫作動機、內容梗概和基本 的觀點;然后答辯小組成員就考生論文內容進行提問;如果答辯小組認為必要,還會對涉及論文的專業 范圍內的其他問題加以提問。這些提問都需要考生認真加以回答,并會影響到考生的論文成績。論文答辯通過之后,考生就應該準備本科畢業。
本科申辦畢業的條件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所學專業的所有課程合格
②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
③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辦理畢業時需要帶的證件
辦理畢業手續時請考生帶好以下證件:
·準考證
·身份證
·課程合格證
·辦理本科畢業證者還須持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
辦理畢業的時間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辦理畢業的手續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在我校自考招生辦報名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我校通知為準)持《準考證》、《身份證》、全部《課程合格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到我校招辦辦理畢業手續。經市自考辦、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后,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及畢業生檔案。
申請學士學位條件
考生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計劃的全部課程(含筆試、口試、實習、實驗),畢業論文經答辯成績優良且一次通過,思想品德經鑒定各個符合要求者,按照國務院學位辦<<關于授予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位的暫行規定>>及有關規定,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相應學科學位。如論文答辯沒有通過,必須補作,補作合格者可以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但不授予學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會有自己的規定,考生應予以注意。領取學位證書時間一般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后順延半年。學位證書簽署時間是各高校學位委員會批準的時間。
學位資格限制
凡符合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本科畢業生均有一次申報資格 ,第一次未通過者以后不再補辦。
不授予對象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3)未取得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統考合格證書者;
學位外國語考試
考生在學習期間每人最多可參加三次外國語考試(包括畢業后一次)。畢業后可參加一次學位外語考試(上半年畢業者須參加當年學位外語考試,下半年畢業者可參加次年考試)。
補授情況
往屆未授予學士學位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一律不再補授。
(說明:由于各地的情況不同,每個地區的申請時間、條件可能會有所不同,請以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本科畢業證書獲得者,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本著用其所學、發揮所 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他們的工作;非在職人員(包括農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根據需要,在編制和增人指標范圍內有計劃地擇優錄用或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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